【浙江分会】2020中国仲裁周温州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2020年9月24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浙江分会”)、温州市贸促会、温州仲裁委员会、温州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世界温州人家园管理中心支持举办的2020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审查与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实务”研讨会在浙江温州成功举办。
开幕式由温州仲裁院院长林思可先生主持,贸仲委浙江分会秘书长曲竹君女士、温州市司法局局长、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卢斌先生、温州市贸促会会长赖晓华女士分别发表了致辞。
(贸仲委浙江分会秘书长曲竹君在开幕式上致辞)
曲竹君秘书长介绍了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的基本情况,贸仲委近年仲裁业务的发展情况,以及2020年以来贸仲委为了应对疫情影响和提高仲裁办案信息化程度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她指出,通过仲裁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商事争议,为温州高质量发展和广大“温商”走出去提供最有效的法律保障。她还表示,贸仲委愿与温州仲裁界、法律界、经贸界加强交流合作,提升为温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积极满足广大温州企业争议解决的需要,为推动温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温州市司法局局长、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卢斌在开幕式上致辞)
卢斌局长代表温州市司法局和温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周走进温州表示欢迎,他介绍了温州市政府为创建温州一流营商环境,树立民营经济典范所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他还列举了温州仲裁、律师等行业为优化温州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具体变革和创新。他希望与会人员利用好本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助力温州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温州市贸促会会长赖晓华在开幕式上致辞)
赖晓华会长介绍了疫情下温州经济和进出口等的现状,她指出,温州在抗击疫情、实现经济维稳、回暖、稳中求进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她还介绍到,温州的经济主体呈现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占比大的特点,为提高经济主体应对风险的能力,温州成立了应对疫情涉外法律服务团,线下线上为企业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服务。她表示,本次活动的举办恰逢其时,对于营造温州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商事争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温州仲裁院院长林思可主持开幕式、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立新主持议题演讲第一环节)
议题演讲第一环节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立新先生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贸仲委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车丕照先生,贸仲委国内案件处副处长、贸仲委仲裁员魏子平女士分别进行了分享。
(主讲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车丕照)
车丕照教授作了题为“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审查”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国际贸易中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关系实质就是合同关系,法律风险系指因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企业不能对这种可能性心存侥幸。在讨论合同效力风险审查时,车教授列举了“合同已成立,却以为合同未成立”“合同未成立,却以为合同成立”“以为合同约定无效,却已生效”“以为合同已解除,但合同依然有效”等几类情形,并分别结合案例分析了相关法律问题和提出了解决方案。在讨论合同条款风险审查时,车教授聚焦了涉及“品质条款”“索赔条款”“不放弃条款”的典型案例及其处理。最后,车教授在违约责任抗辩设计方面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应先后从“请求”权不成立,“约”不成立,“违约”不成立,存在免责事由的顺序进行抗辩。
(主讲人:贸仲委国内案件处副处长 魏子平)
魏子平副处长作了题为“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创新与展望”的主题演讲,她以《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即《新加坡调解公约》)起草亲历者的角度讲解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热点问题及《新加坡调解公约》主要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及其意义。她还介绍了贸仲委仲裁实践中的仲裁与调解以及贸仲委近年的发展与创新,贸仲委首创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东方经验,并且呈现了“仲裁中进行调解”“仲裁员即调解员”“结案形式多样”“和解的几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契合当事人的真实利益”等特点和优势。
(主讲人: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满帮集团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慎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温州办事处主任助理郑达辉、温州市贸促会合作联络部三级主任科员钟国强、温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缪心毫)
议题演讲第二环节由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康乐先生主持。本环节的主题为“疫情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邀请了满帮集团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慎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温州办事处主任助理郑达辉、温州市贸促会合作联络部三级主任科员钟国强、温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缪心毫,分别以“争议解决方式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设计”“出口信用保险实务分享”“‘温州商法助企云’助力企业走出去”“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与温商海外权益保护”为主题进行了分享。
(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康乐主持议题演讲第二环节并致闭幕辞)
杨康乐副会长为本次活动作了总结,他评价本次活动各专题均既紧扣实务,又有理论含量,且简洁精辟。他指出,本次活动更多地聚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这是“中国仲裁周”及其组织和举办单位的社会责任的体现,温州律师也将继续致力于为市场主体防范法律风险、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来自温州当地仲裁员、调解员、律师、企业界人士近百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仲裁周”是由贸仲委等机构联合举办的一年一度的中国仲裁领域的品牌性活动,自2013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了七届,已成为国际仲裁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交流平台。2020年第八届“中国仲裁周”将在国内外20个城市举办30余场线上或线下的专题活动。本次活动系“中国仲裁周”首次走进温州,为温州经贸、法律界分享疫情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及国际仲裁的经验。贸仲委及其浙江分会也将继续为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与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江苏仲裁中心】2020中国仲裁周南京专场暨“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成功举办
9月24日,2020中国仲裁周南京专场暨“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简称“贸仲江苏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和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江苏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协办。
研讨会由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先生主持,他表示仲裁周作为开放性的交流研讨平台,期待通过与会嘉宾的深入探讨,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及所关心的问题,搭建司法理论界、实务界与民营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齐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共同为江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汤寅宏副秘书长主持)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贸仲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先生,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先生分别发表致辞。谷岩副院长表示本次研讨会以“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聚焦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创新的法律保障,探讨当今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软实力,创建公平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他指出,仲裁在化解争议解决中具有快捷、经济、公正、专业的独特优势,贸仲受理的涉江苏当事人案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贸仲将通过贸仲江苏中心平台,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建立仲裁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与省内法律服务界一道,帮助企业及时化解纠纷,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为江苏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谷岩副院长致辞)
贾政和会长表示,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发展才能真正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贸仲在江苏南京设立贸仲江苏中心,可以就近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服务。他指出,江苏本地的仲裁业务发展水平与其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称,也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有差距,希望南京市律师协会与贸仲江苏中心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从多渠道宣传仲裁,吸纳地区优秀专业人才,搭建仲裁确认调解结果对接机制等途径,共同为江苏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贾政和会长致辞)
在研讨环节,三名主讲嘉宾分别从司法审判、法律服务实践、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视角围绕主题发表演讲。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桂艳女士以“法治营商环境的塑造原理及司法路径”为题发表演讲,围绕良好营商环境的十一个评估指标,具体分析了执行合同指标中的司法程序质量、案件管理、法院自动化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指数。她指出,确定的行为具有可预期性,可以保证交易安全,并以贸仲香港中心裁决获内地法院执行案件为例,具体解释了仲裁司法审查领域的司法实践,强调法院对于仲裁司法审查具有有限性、预期的可确定性,从而保证仲裁的有效性,达到进一步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目的。
贸仲仲裁员、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俭先生围绕“江苏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化若干问题的思考”主题,通过相关案例分析了优化营商环境中民营企业面临的痛点。结合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在江苏的实践,他提出要重视契约精神、加强法制观念,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改民事思维为商事思维,整合优化资源力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司金融部高级经理王钦成先生就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讲授。他从国家出台政策优化民营企业发展为背景,以中国银行为例,阐述了银行在优化授信政策、提供服务质效、加强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等方面为支持民营企业进行的相关举措,并对近期的减费让利、数字银行、逆周期调节、法律合规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贸仲仲裁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先生对研讨会进行了点评,指出今天的研讨会从多方位探讨优化民营企业的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解,对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希望建立包含仲裁在内的一体化、一站式的法律综合体,调节调动多种法律资源,促进江苏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桂艳女士、李俭先生、王钦成先和陈发云先生)
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中国仲裁周品牌活动走入江苏以来首次采用线下与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来自本地的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等50余人至现场,参与研讨。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有助于省内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仲裁和贸仲江苏中心,有助于增进贸仲江苏中心与江苏司法、律师、金融等各界的了解,助力江苏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
【四川分会】仲裁司法审查与仲裁实务研讨会顺利举行
2020年9月1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四川分会、成都仲裁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仲裁司法审查与仲裁实务”研讨活动在成都顺利举办。本次研讨会是第八届“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
贸仲四川分会王瑞琛秘书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务部陈景华部长分别致辞。王瑞琛秘书长对线上线下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中国仲裁周及贸仲四川分会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四川分会将充分依托贸仲的独特优势、丰富经验、业务资源,就近为四川地区当事人提供国际一流、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仲裁与法律服务。陈景华部长对本次活动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结合本次研讨会主题指出仲裁司法审查是仲裁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仲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研讨会第一个环节,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黄易法官、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侯文飞副庭长围绕“仲裁司法审查”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黄易法官结合其在司法审查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仲裁协议约定不明、仲裁程序适用不当等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分享。侯文飞法官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涉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和司法协助案件办理指南》的出台背景、起草思路、原则和重点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研讨会第二个环节,由贸仲四川分会王瑞琛秘书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付彤先生、成都市律师协会仲裁专委会罗柯副主任分别以“仲裁中追加当事人制度”“仲裁案件中‘合理费用’的认定与处理”“仲裁中证据保全及主动调取证据问题的几点思考”为题进行了仲裁实务分享,并与现场嘉宾进行了互动交流。
研讨会由成都市律师协会仲裁专委会杨燕主任和成都仲裁委员会研究培训部梅永红部长共同主持。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罗金云作了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采用现场与腾讯会议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来自成都的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80余人来到现场,参与研讨。
【山东分会】中国仲裁周山东专场“中德商事仲裁实务研讨会”在济南成功举办
2020年9月24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德国仲裁协会(简称DIS)主办,贸仲山东分会承办的中国仲裁周山东专场“中德商事仲裁实务研讨会:中德制造行业转型升级下多元化争议解决的发展与机遇”在山东济南成功举办。贸仲副秘书长徐延波、DIS代表Dr. Lars Markert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研讨会由贸仲委员会工作处副处长陆菲主持。
徐延波指出,近年来中德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在制造业领域,两国积极推动高层次对接,促进传统制造行业转型升级。本次研讨会聚焦制造行业转型升级下的多元化争议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调整。贸仲与DIS等国际主要仲裁机构和组织坚持务实合作,携手应对疫情挑战,2020年5月联合发起《Arbitration and COVID-19》(简称“联合倡议”),今天的研讨会正是落实联合倡议、深化国际仲裁合作与协同的实际举措。贸仲将一如既往履行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应对疫情国际合作,与DIS等国际仲裁机构和组织共同助力解决国际争议,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维护国际法治秩序。
(徐延波副秘书长致开幕辞)
Dr. Lars Markert介绍,2018年3月1日DIS实行新的仲裁规则。2019年受理案件数量为151件,最大案件标的达6亿欧元。40%的案件当事人为外国人,36%的案件使用英语。当事人来自24个国家。20%的案件当事人为多方。在过去5年中,DIS共有15个案件涉及到中国企业。目前,DIS越来越多的争议解决采用线上方式,并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
(Dr. Lars Markert致开幕辞)
贸仲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WTO“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仲裁员杨国华就“WTO上诉仲裁机制的建立”发表了主旨演讲。他分析了WTO上诉机构的危机与应对,重点介绍了“多方临时上诉安排”(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rangement, MPIA)的达成及仲裁员确定。同时,对支持及影响MPIA未来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前瞻性分析。
(杨国华教授发表演讲)
在议题一“后疫情时代中德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展望”阶段,三位演讲人分别就中国知识产权仲裁、后疫情时代的仲裁庭审模式和德国仲裁格局的最新发展等前沿问题进行了观点分享。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仲裁专委会副主任詹晖认为,以仲裁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具有充分的可行性,知识产权仲裁可以许可合同为方向,对于侵权纠纷的仲裁,则可以利用行业自治协会签订的协议和事件发生后的仲裁协议。贸仲仲裁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家路提出,中德两国在文化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同样表现在网上开庭问题上。线上庭审有其优点,但在庭审效果、仲裁的保密性、庭审质证、外国裁决的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可以等同但不能完全替代线下庭审。CMS HascheSigle执行合伙人兼争议解决联席主管Dr. Nicolas Wiegand对中德仲裁法律体系以及实践中的共性和差异进行分析,并介绍了于2018年生效的德国仲裁协会仲裁规则的重要修改内容,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论述了反对反诉讼禁令、探讨DIS仲裁规则在中国适用的空间等问题。
(詹晖、王家路、Dr. Nicolas Wiegand发表演讲)
在议题二“中德制造行业发展过程中多元化争议解决的发展与借鉴”阶段,三位演讲人分别结合实务,就中德机械贸易争议仲裁中的问题、中国机械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与争议解决、中德制造企业跨境争议解决发表演讲。贸仲仲裁员、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国建对比中德机械设备合同,针对中德机械设备进出口贸易中的延迟交货、设备质量、工程、款项支付等常见纠纷,提出了专业性建议。贸仲仲裁员、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强认为,在中国机械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过程中,民商事争议、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之间的争议、政府间经贸争端衍生的民商事争议相对突出,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具有其明显的优势。中国企业应重视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并将之嵌入商业流程。要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相结合,高度重视争议的解决。凯傲集团亚太高级法务总监董一梁认为,以仲裁解决中德机械制造行业争议,具有国际可执行性强、避免特定国家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灵活、自主选择仲裁员、保密和隐私、中立、终局性、快捷和争议解决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企业法律部门应对争议解决实施总成本管理,设立管理目标,积极预防,全景规划。
(徐国建、王强、董一梁发表演讲)
本次研讨会受到山东省仲裁界、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协办本次研讨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济南仲裁委员会、潍坊仲裁委员会、济南市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省直律师管理委员会、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青岛大学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济南市江苏商会作为支持单位参与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会场设在贸仲山东分会,部分支持单位设立分会场,研讨会同时通过线上直播平台播放。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和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学者等约3500人参加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