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一带一路(One Belt One Road 或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OBOR)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中 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 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由此基本形成。

中国长期奉行和平共处、开放包容的国家战略,历来重视对外交往与经 济合作。在这次“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下,中国企业、投资者与沿线国家 和地区将开展更为紧密、频繁的经贸投资活动,也因此将更需要相互了解 彼此的法律环境,建立互信、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由此,推广和普及符 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国际商事仲裁机制,创新和发展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国 际商事仲裁规则,是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思考的重要议题。

我国仲裁业尤其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的涉外商事仲裁,长期 以来坚持不断改革、务实创新,深入跟踪、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努力提升 中国仲裁的国际认识度和全球影响力。最高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发挥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职能,在仲裁司法审查中,维护当事人仲裁意愿,尊重 仲裁特有规律,保障仲裁程序依法有序进行,依法执行仲裁裁决,体现仲 裁公正。2015 年 7 月 7 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 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将进一步为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 家和地区仲裁提供司法支持与保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自身优势, 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 适时启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课题,将分国别、分批次的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涉外)仲裁制度的情况和特点研究,以有效支持开展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合作与交流的需要,更好地为“走出去” 的中国企业,提供持续精确、专业、可靠的仲裁法律服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由贸仲委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组成课题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任总牵头人,该院国际法教研室姚琦主任担任负责人,带领课题团队,凝聚各外语语种及 法律复合型人才,用目标国本土语言收集、分析资料,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课题研究第一批选取了阿联酋、俄罗斯、法国、埃及、毛里求斯、泰国、 新加坡、哈萨克斯坦共八个国家,采用横向比较、国别比较的研究方法,结合法律制度以及数据分析,总结各国的国际仲裁相关立法情况、代表性 仲裁机构及其仲裁规则、重点或有特色的相关制度、司法协助与监督的情况,对各个国家国际仲裁制度作出整体评价,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以便 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其他国内外贸易投资纠纷的解决提供有益参考, 同时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和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报告后还 附有八个国家的仲裁法及代表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中文译本,有不少 是首次翻译成中文,为后续的国际仲裁研究者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附目录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快速链接' }}
快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