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法对话-新形势下的海外建工项目及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2年9月15日,2022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与总法对话-新形势下的海外建工项目及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主办,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科伟史密夫斐尔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共同承办,汇聚了众多海外建工项目的一线法律及技术精英,他们作为参与共建海外“一带一路”的生力军,就新形势下海外建工项目及争议解决中的实践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助力中国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海外建工项目中的法律风险。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蒋琪,英国御用大律师、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亚洲争议解决业务主管Simon Chapman KC参加本次研讨会并致辞。
王承杰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鲜明,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在“一带一路”推动建工领域全球化的背景下,建工项目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性使得仲裁成为其更为广泛的选择。贸仲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不仅在涉外建工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始终致力于提供海外建工争议解决优质服务。贸仲构建了专业性、有针对性的多元化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平台,成立了PPP仲裁中心、建筑工程以及PPP行业仲裁小组、发布《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培养了高素质人才队伍,设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名册》;持续关注“走出去”中国建工企业利益,积极展开各项活动。未来,贸仲将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建工领域法律服务水平,为我国“走出去”建工企业争议的妥善解决以及建工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王承杰秘书长致辞)
沈四宝会长、蒋琪主席和Simon Chapman KC业务主管均在致辞中肯定了本次活动以及仲裁周系列活动举办的积极意义。沈四宝会长表示,企业也担负着推动仲裁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重任。法律服务通过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走出去”时被带动起来,企业“走出去”,仲裁“引进来”,以此推动仲裁事业稳健向前发展。蒋琪主席认为,在国际大环境面临全球疫情爆发与大国间博弈的背景下,应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强交流、互通有无,互惠互利、取得双赢。Simon Chapman KC线上致辞表示,处理国际建工争议绝非易事,期待本次研讨会能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获得创新解决方案。
开幕致辞后,科伟史密夫斐尔工程基建诉讼仲裁业务全球联席主管邱健雄以“怎样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中维护海外工程承包商的法律和经济权益”为题,指出地缘政治已日益成为中国承包商,尤其是国有背景承包商在海外项目中的一个担忧。
(从上至下,从左至右: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蒋琪,英国御用大律师、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亚洲争议解决业务主管Simon Chapman KC,科伟史密夫斐尔工程基建诉讼仲裁业务全球联席主管邱健雄)
本次研讨会包含三个讨论议题,专题讨论一以“项目收尾阶段,怎样管控新冠疫情对海外工程项目总体经济性的影响”为主题。科伟史密夫斐尔顾问马天宇作为本专题主持人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郝彤途、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豫军、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齐广卿、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王蕾、HKA Global Limited合伙人郑宝强,以及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劼围绕本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他们认为,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和阻力,企业应重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文件管理,以便在发生争议解决时,保留重要的事实记录,并着重考虑从不可抗力、工期索赔、鉴定环节、政治影响等方面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专题讨论一现场)
专题讨论二的主题为“新形势下海外建工争议的综合管控”。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喜芹作为主持人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平萍、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段向威、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岐温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张楠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副所长薛源、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小晗围绕主题展开了精彩的讨论。他们认为,海外建工争议的综合管控需要从源头规避争议产生,并发生了不可避免争端时调动资源高效解决。为此,法律工作者要加强学习,熟悉和熟练运用各行业的知识体系,强化合规管控,筑牢合规边界,助推公司发展。
(专题讨论二现场)
专题讨论三的主题围绕“如何处理受到地缘政治因素影响的项目履约问题”展开。在本议题主持人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律师章丞亮的引导下,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董全学、中国中铁国际工程分公司发展合规部副部长刘颖、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志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赵磊、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倩从实务经验以及理论研究方面围绕该主题进行了详细讨论。他们认为,在项目履约中,要准确政治定位,提前做好风险预判和规避;熟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基础;做到自我合规,确保项目的进程合规合法。
(专题讨论三现场)
本次研讨会共吸引了线上线下近千人参加,时间虽短,但亮点纷呈,成果丰硕,为新形势下的海外建工项目争议解决提供了诸多实践经验、创新思路和指导建议。参会者均表示本次研讨会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在国际风云激荡、风险挑战积聚的大环境下,贸仲主办本次研讨会,为“走出去”中国建工企业科学谋划海外发展战略、强化海外工程管理、追求海外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基于丰富的海外建工争议解决经验,贸仲将不忘本来、面向未来,奋进新征程,提供更高质量法律支持,为“走出去”中国建工企业的帆船保驾护航。
“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与PPP前沿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2022年9月2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主办,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和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与PPP前沿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高校、企业、律所等单位的数十位专家线下参与了本次研讨,同时,吸引了各界人士近5000人次通过线上直播平台关注收看。
(会场全景)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他指出,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PPP产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经贸争议的预防与解决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关注重点。贸仲历来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纠纷的解决,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通过多年的争议解决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经验,为中国广大建设工程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保驾护航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第一是制定规则与建设专业化、多元化的国际仲裁员队伍,在保持通用《仲裁规则》的国际化和实用性基础上,2010年,贸仲专门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除了仲裁员名册中近400名具有建设工程法律和专业特长的专家,贸仲于2019年正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评审专家名册,聘请了107名来自建筑领域的专家,专门参与建筑类案件评审,以服务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特殊需要。第二是积极搭建平台,为了促进PPP的发展,2017年在国家建设部的支持下,贸仲专门成立了PPP仲裁中心,以服务于此行业的发展。第三是贸仲始终践行共享发展,推进合作交流,构建“一带一路”国际仲裁生态圈与法治体系。他进一步表示,贸仲愿与各界特别是建设工程实务部门共同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研究,齐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领域的稳定发展。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致辞)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先生作为开幕嘉宾致辞。他指出,自2014年我国中央政府开始新一轮推广PPP以来,PPP在我国发展迅速,中国早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PP市场。目前,PPP在我国的发展面临一些困境,需尽快构建现代化和体系化的政府合同法律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以推进PPP模式在我国的顺利发展,发挥PPP模式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随后从政府合同的功能定位、政府合同的性质及我国政府合同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进一步指出促进PPP行业发展是时代赋予的使命,应增强使命意识,为推动法治政府、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先生致辞)
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王守清教授作为开幕嘉宾致辞。他认为,我国工程投资企业实施REITs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盘活基础设施资产,提高社会的整体福祉,并对工程企业开展REITs的要点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王守清教授致辞)
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张水波教授作为开幕嘉宾致辞。他首先介绍了国际工程相关的知识体系,并认为,国际工程合同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合同”,加之国际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专用性、相关立法的滞后性以及涉外法律适用等问题,对国际工程案件的仲裁员提出了很高要求,仲裁员必须与时俱进,并时刻保持专业上的高水准。
(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张水波教授线上致辞)
开幕式由贸仲副秘书长徐延波先生主持。他强调,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境内外专家共同探讨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领域的热点问题,共谋“后疫情”时代合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贸仲副秘书长徐延波先生主持开幕式)
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王军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Arthur Chiu博士分享了普通法下在PPP仲裁案件中如何对间接损害进行证明和计算。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段向威先生分析了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合规管理问题上面临的新挑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余运红先生介绍了政府隐性债务强监管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模式及选择。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商务法规部副总经理王博先生倡议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促进企业低碳转型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法律研究所副秘书长、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伟先生对中国法院在2014年至2021年间作出的PPP判决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了PPP争议的典型特征和处理思路。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Arthur Chiu博士、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段向威先生、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余运红先生、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商务法规部副总经理王博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法律研究所副秘书长石伟先生)
最后,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副理事长、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印立先生进行了闭幕总结。他认为,境内外专家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展示了智慧灼见,为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和PPP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副理事长、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印立闭幕总结)
本次会议深入讨论了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领域的前沿问题,使与会嘉宾进一步了解了相关产业的最新发展状况及相关争议的风险预防和解决方式。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与会嘉宾合影)
【金砖五国】“金砖国家仲裁论坛:合作与展望” 成功举办
2022年9月9日“中国仲裁周——金砖国家仲裁论坛:合作与展望” 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以下简称“贸仲”)主办,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协办,并获得印度律师协会、南非仲裁基金会、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院、巴西麦克中国市场研究中心支持,活动邀请了国内外二十余名仲裁员、律师、学者、工商界代表等专家参会发言,共计逾15.3万人次在线观看。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先生欢迎致辞。他指出,近年来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双边贸易高速发展,随着金砖合作进入高质发展新阶段,争议预防与解决成为经贸投资往来的关注重点。贸仲高度重视金砖五国仲裁界的交往与仲裁法律服务的提供。俄罗斯联邦工商会与贸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印度律师协会、巴西仲裁和调解中心、南非仲裁机构近年与贸仲多次进行跨国交流、举办仲裁研讨活动。成立66年来,贸仲共受理了5万多件以涉外案件为主的仲裁案件,当事人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全球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与执行。2021年贸仲仲裁受案数量与金额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案件4071件,争议金额达人民币1233亿元;其中,涉外案件达636件。近五年,贸仲涉中国外其他“金砖国家”案件86件,标的额达13.5426亿元。在保证仲裁员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的同时,贸仲积极扩聘外籍仲裁员。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的在册仲裁员共1897人,其中大陆籍仲裁员1306人,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591人,来自金砖国家的仲裁员17名。他强调,法治是金砖国家间互联互通、携手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要加强制度协调、实现规则联通,有效化解争端;加强法治保障、扩大法治交流,促进法治互信。贸仲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愿为金砖五国间经贸往来、为国际经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先生致辞,他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仲裁发展、强调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的公信力,注重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政府积极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协作机制。这些创新和实践既充分体现了仲裁制度在服务全面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贸、营商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也为进一步扩大仲裁交流合作创造了条件。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贸易和投资争端不断加剧,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重要纠纷解决制度,是营商环境实现普惠共赢的方式。他强调,为推动金砖国家争议解决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是要加强互鉴共建,打造全球服务仲裁品牌,二是要创新培养机制,聚力高端人才培养,三是深化国际交流,拓展广度深度,充分发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随着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多方位全面开放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希望本届论坛进一步凝聚共识,发展合作,共享服务贸易发展新机遇,以扎实进取的金砖合作为国际经济注入持续稳定的力量。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
金砖仲裁论坛的第一环节由中国WTO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教授主持并开场发言,该环节围绕金砖国家争议解决的趋势展开,印度Trinay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印度律师协会主席Prashant Kumar先生、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院Alexander E.Molotnikov副教授、巴西麦克中国市场研究中心主席Alexandre Lopes先生分别介绍了当前各国仲裁业发展的态势,提出随着环球经济的复苏、环球贸易的发展,争议解决的需求将逐步扩大,打造更为完善的法律服务系统和值得信赖的法治环境对促进五国间经贸发展至关重要,希望各国仲裁界加强沟通互联,共促仲裁事业发展。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威海国际仲裁院院长刘克江博士回顾了中俄贸易纠纷解决的现行法律框架,指出随着两国贸易高速高质发展,逐步上升的争议数量对现有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挑战,他从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进行总结。最后,他提出了关于建立解决金砖国家国际贸易问题新机制的具有建设性的构想和建议。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主持人中国WTO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教授,发言嘉宾印度Trinay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印度律师协会主席Prashant Kumar先生、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院的Alexander E.Molotnikov副教授、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威海国际仲裁院院长刘克江博士、巴西麦克中国市场研究中心主席Alexandre Lopes先生)
仲裁论坛第二环节由对外经贸大学刘彤教授主持并开场发言,资深大律师、南非金砖仲裁专家委员会主席Lind Nkosi-Thomas SC女士,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振杰先生、丝路基金的总法律顾问曹晖女士、联想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先生分别就建立金砖国家仲裁中心和联合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疫情下全球争议解决面临的挑战、大型跨国企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考量等方面进行了分享,提出建立高质量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促进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发展意义深远,国家间互联互通、携手共进对促进国际仲裁发展至关重要。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刘彤教授,发言人资深大律师,南非金砖仲裁专家委员会主席Lind Nkosi-Thomas SC女士、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振杰先生、丝路基金总法律顾问曹晖女士、联想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博士)
第三环节为座谈环节,由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刘润东先生主持,他借助在国内外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与嘉宾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互动。北京信达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广俊先生从涉俄仲裁的实务和俄罗斯仲裁的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剖析,先正达集团中国合规总监时明清先生从企业反欺诈、反商业贿赂、反制裁等合规事项在国际仲裁中的影响和企业选择仲裁机构的考量方面进行了分享,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外法律事务主管雷雨馨女士从国际仲裁中生物医疗企业的独特视角和对仲裁发展的需求方面提出了建议,印度班加罗尔国际仲裁调解中心主任B.C.Thiruvengadam先生从印度仲裁制度的特点和近年来印度仲裁机构快速发展的原因和历程方面进行了解答,贸仲发展处处长陆菲女士则从仲裁机构国际合作机制和完善仲裁程序等角度介绍分析了中国国际仲裁机构的合作发展之路。此外,与谈嘉宾还从金砖国家相关争议解决的涉外律师、跨国企业和领先机构的角度,分享了前沿知识,包括国际仲裁执行的不同角度和实务经验。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主持人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刘润东先生,与谈人北京信达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周广俊先生、先正达集团中国合规总监时明清先生、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外法律事务主管雷雨馨女士、印度班加罗尔国际仲裁调解中心主任B.C.Thiruvengadam先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展处处长陆菲女士)
最后,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致闭幕辞。她指出,当前,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叠加,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格局加速调整,世界经济脆弱复苏,金砖国家作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大国,肩负着增进国内民生福祉和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今天的论坛体现了金砖国家法律界、企业界希望通过法治治理与协作力克时艰、服务保障高质量经贸投资伙伴关系的共同心声,对进一步发挥仲裁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手段解决金砖国家当事人之间的贸易投资纠纷的作用弥足珍贵、意义重大。作为中国设立最早的国际性仲裁机构,中国贸仲始终把服务保障国际经贸发展作为使命和目标,成立六十多年来,贸仲始终立足国情,接轨世界。贸仲愿意与金砖各国争端解决机构、法律界、企业界加强合作,增进互信,互学互鉴,缩小不同法域、思维和意识操作间的差异,加快仲裁法律文明交融互进,共同推动国际经贸投资健康发展。她建议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各国争议解决领域的合作;加强理论研究,推动金砖国家重点领域对仲裁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的应用;促进争议解决法律人才培养,为更加紧密的金砖国家经贸关系和命运共同体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
贸仲组织召开中国企业“走出去”涉仲裁争议解决课题调研报告发布暨研讨会
2022年9月9日,中国企业“走出去”涉仲裁争议解决课题调研报告发布暨研讨会(“会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成功举办。
(会场全景)
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响应我国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要求,在新时代下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贸仲于2022年上半年发起了2022年度中国企业“走出去”仲裁调研项目,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纠纷情况及争议解决现状进行了数据和案例研究。本次调研报告发布暨研讨会由贸仲主办,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唐功远律师团队承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数十位来自制造、金融、能源、航天、矿业、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大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来自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参加了会议。近8万人线上观看了会议直播。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在开场致辞中表达了对各位与会专家的欢迎和感谢。他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已逐渐成为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与合作的生力军。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企业“走出去”也面临巨大风险,对高质量争议解决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贸仲从国家布局、企业需求和机构建设出发,有必要进一步深入了解中国企业“走出去”涉仲裁争议解决情况,这也是开启本调研课题的初衷。近年来,贸仲涉外案件比例不断上升,国际化因素显著增强,年均涉外案件近七百件。2021年,贸仲案件涉及93个国家和地区,涉“一带一路”案件达136个,争议类型覆盖基础设施建设、货物进出口、投融资等多个领域。从受案量、当事人国别数、争议标的额来看,贸仲在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中均名列前茅。因此,贸仲开展本课题研究也有丰富实践作为基础和支撑。贸仲历来与国家法治进程同频共振,希望本次调研形成的研究成果将为国家未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创造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有力环境提供智力参考。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开场致辞)
随后,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功远和贸仲仲裁研究所主任姚俊逸共同发布了调研报告。在本次调研过程中,课题组通过问卷方式共调研了150多家企业,还通过线上访谈、线下圆桌会议座谈等方式,搜集了来自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研究机构、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意见,对涉外仲裁开展了基于案例和数据的实证分析。目前,调研项目已顺利结项,并形成了详实的研究报告。报告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争议解决整体现状、仲裁机构选择、《仲裁法》修订、国际仲裁热点以及仲裁司法审查等问题分别进行了专章探讨,报告中基于中国企业涉外争议解决实际所得出的结论新颖而有说服力,激起了在场嘉宾的热烈讨论。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功远发布调研报告)
(贸仲仲裁研究所主任姚俊逸发布调研报告)
在研讨环节中,汇福粮油集团副总裁戴学辉,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孙晓青,中治科工集团总法律顾问杨荆州,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振杰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原副总法律顾问王耀国五位专家围绕“争议解决方式和地点的选择与博弈”“仲裁程序中挑战与应对”“仲裁后的思考与总结”三个主题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谈了调研报告给中国企业的启示。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中国有色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向南,国际独立仲裁员、最高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陶景洲,外交学院教授卢松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律专家徐志远五位专家则通过对“快速仲裁”“在线仲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等国际仲裁热点的分析探讨了实现中国仲裁国际化的路径。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中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高水平、专业化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要“跟出去”。同时,中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认可度需进一步加强提高。希望贸仲进一步发挥“国家队”“领头羊”作用,为中国企业投身国际经贸投资、中国建设高水平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争议解决服务保障。
(从左到右依次为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功远,汇福粮油集团副总裁戴学辉,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孙晓青,中治科工集团总法律顾问杨荆州,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胡振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原副总法律顾问王耀国)
(从左到右依次为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功远,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中国有色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向南,国际独立仲裁员、最高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陶景洲,外交学院教授卢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法律专家徐志远)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对会议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要中国仲裁同步“走出去”。司法部一直高度关注中国仲裁国际化问题。贸仲此次调研系统深入地研究了中国企业涉外仲裁的最新状况,通过扎实的数据和案例更新了以往对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仲裁状况的陈旧观念,使大家对于中国仲裁国际化问题又有了更加客观和精准的认识。调研报告反映了中国仲裁在国际化道路上扎实前进的趋势,希望此后能继续通过系列调研不断总结分析中国仲裁国际化的进展。目前,国内企业对于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的认识还不到位,仲裁在中国企业中的普及程度依然不高。我们应进一步宣传强调仲裁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同时通过《仲裁法》的修改促进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司法部正着力从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仲裁人才培养等方面推动中国仲裁的发展、加快中国仲裁国际化步伐,希望中国仲裁在未来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全球化进程。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总结发言)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最后致闭幕辞。他对与会专家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同时,他表示,今天的会议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走出去”中国企业在涉外仲裁中的重点风险、需求与期待,贸仲在未来将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以更好地满足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要。希望政府、企业、仲裁机构和高等院校紧密合作,为中国仲裁国际化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
(贸仲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闭幕致辞)
本次会议发布了调研报告,促进了仲裁业界交流,激起了线上线下参会者的热烈反响。
2022年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暨第十届“中伦杯”商事仲裁征文颁奖仪式成功举行
2022年9月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2022年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暨第十届“中伦杯”商事仲裁征文颁奖仪式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九层多功能会议厅隆重举行。本次青年仲裁论坛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进行,上午的议程包括开幕致辞、主旨演讲、仲裁征文颁奖仪式以及讨论环节,下午进行了针对性讨论、辩论等环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以及来自线上、线下的各地仲裁工作者,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本届征文大赛的获奖者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主任兼湖北分会秘书长姚俊逸主持了论坛开幕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分别进行了开幕致辞和主旨演讲。
徐延波书记首先介绍了今年仲裁周的举办情况,并对与会人员以及征文大赛的参与者表示了感谢。他指出,近年来中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贸仲也在不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在《仲裁法》修改的背景下,中国仲裁的未来需要大批理论精专、熟悉实务的高素质青年后备力量作为支撑。
杜焕芳书记首先从国内法治和国内仲裁的角度指出,仲裁作为法治的重要力量,同样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应大力推广仲裁,弘扬仲裁精神。接着,他从涉外法治和涉外仲裁的角度指出,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出发,进一步提升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软实力、巧实力,这不仅需要体现在《仲裁法》的修订工作中,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回应信息文明的需求,尤其是体现市场精神和人文关怀。
王清友副会长指出,随着涉外法治建设加速推进,仲裁事业新的时代已经来临,仲裁事业新的蓝海期待有识之士奋力开展。今日各位汇集于此聚焦《仲裁法》的修改、仲裁与诉讼的关系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既是为青年仲裁人的成长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也是为仲裁事业发展培育种子、积蓄力量。最后他提出,仲裁人需要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仲裁品牌的树以及立,创新人才培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一同书写中国仲裁事业的新辉煌。
随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发表了主旨演讲,并对青年仲裁人提出了六点寄语。第一,青年仲裁人要明志。仲裁界的青年应该有三个重要的志向,一是使自己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仲裁人,二是推动中国建立高水平仲裁机构,三是实现我国从仲裁大国到仲裁强国的飞跃。第二,青年仲裁员人要修行。要重视仲裁的程序和规则,更要重视仲裁的道德和伦理,青年仲裁界要一起行动起来,打造我国的仲裁共同体。第三,青年仲裁人要明辩。要培养批判性思维,在仲裁问题上,回归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价值,回归常识,回归本质,不忘初心;要明确仲裁的发展方向,仲裁要以人为本,以当事人公平正义地解决纠纷为本,以仲裁员、仲裁管理服务队伍为本;要与时俱进,重视仲裁制度、仲裁文化和仲裁软件的现代化,坚持走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第四,青年仲裁人要勤奋。要实干,踏实工作,下深功夫,夯实基础,练好基本功,为国仲裁事业做出贡献。第五,青年仲裁人要创新。不仅要把现有的工作做好,还要进一步探索仲裁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创新空间。第六,青年仲裁人要笃行。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忍不拔,锲而不舍,避免浅尝辄止、四面出击。最后,黄进会长以“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八字表达了对青年仲裁人的期望。
随后进行了第十届“中伦杯”国际商事仲裁征文颁奖仪式,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代表组委会宣读了获奖名单,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并与颁奖嘉宾合影留念。
颁奖仪式后,论坛进入第一讨论环节,主题是:《仲裁法》修改背景下仲裁与诉讼关系的再思考,共有六位嘉宾发言,本环节由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主持。
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马军围绕《仲裁法》的修改及近年来的仲裁实践,重点探讨了重新仲裁的适用范围以及重新仲裁程序的规则设计,并且指出完善创新重新仲裁制度在多个方面存在意义和价值。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王唯骏针对《仲裁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法院仲裁司法审查部分的修订内容提出了意见。她从仲裁机构的角度,对《仲裁法》修改背景下仲裁与诉讼的关系做出了三点归纳:一是仲裁与司法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关系,二是司法的协助和监督为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正当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仲裁与司法的最终目的都是公正高效的服务公众、纠纷解决和权益救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的讨论题目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制度效应。他指出,在《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下,应当改变诉讼中心主义的观念,采用仲裁和诉讼的并行主义的观念,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此,有必要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两个修改方向:对可仲裁性的范围做必要的扩展,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范围做必要的扩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张烨首先探讨了仲裁的特点和优势、仲裁的诉讼化倾向以及如何防止仲裁诉讼化。随后,她指出《仲裁法》修改背景下仲裁和诉讼的关系需要做到五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回归仲裁的理念,二是进一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三是进一步恪守国际公认的司法监督原则,四是进一步认同仲裁地标准,五是进一步完善仲裁生态圈。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张毅结合同仁堂集团的仲裁经历以及自己的任职体会,从国有企业的视角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国有企业之所以对仲裁保持谨慎态度,一是因为国企领导及法务负责人对诉讼形成了天然路径依赖,二是因为二审终局为国企提供了挽回的余地,三是诉讼相较仲裁具备天然的公信力。针对《仲裁法》的修订和完善,建议引入仲裁机构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仲裁规则、进一步强化仲裁机构中立性和专业性建设以及对仲裁员的资格进行适当的限制。
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谷海燕从《仲裁法》修订的亮点和积极影响、需要深入思考仲裁与诉讼关系的主要案件类型、亟需解决的难题以及优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四个角度进行分享。她指出,仲裁和诉讼是商事争议解决的两个平行模块,当事人在考虑模块调用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合理性、便捷性和经济成本,看哪一手段可以更加贴近商业逻辑和法律逻辑。
下午,2022年中国青年仲裁论坛热论环节正式开启,包括嘉宾辩论、专家学者讨论以及情景模拟与问题点评三个环节。
第二环节为嘉宾辩论,辩题是“仲裁员名册是否应强制的再辩论”,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主任姚俊逸主持。北京电控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谨、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纯钢、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仲裁及多元纠纷机制委员会副主任詹晖、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协调处李婉嘉参与了本环节的辩论。
正方首先由贸仲监督协调处李婉嘉从强制名册制在仲裁质量、效率和透明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强制名册制与意思自治的辩证关系出发确立正方观点:仲裁实践的中国经验表明行之有效的强制名册制有诸多优势。反方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雯则通过回顾中国商事仲裁的发展、梳理比较法上的仲裁规范以及列举仲裁实践面临的困境阐明反方观点:强制名册制存在诸多弊端,不能很好地适应仲裁发展的需要。随后,双方分别围绕“强制名册制如何协调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与提高仲裁效率”“强制名册制如何解决仲裁实践面临的困境”“强制名册制能否促进仲裁机构发展”等分论点展开。最后陈词环节,双方嘉宾分别重申和总结己方观点。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平先生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庭长马军先生对本场辩论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简述了对强制名册制的理解。
第三环节专家学者讨论的主题是“仲裁庭组成方式的探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主持了本环节,五位专家学者分别从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仲裁的中国实践、组庭方式的比较与实证研究等角度分享了对仲裁庭组成方式的观点与看法。
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主任黄志瑾从国际仲裁中仲裁庭人数及仲裁员的选择与博弈出发,充分展现仲裁庭组成方式背后的精心设计与考量,她也藉此分享了对仲裁庭与当事人间的关系的看法。君合律师事务所赵慧丽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与仲裁机构职权在仲裁庭组成方式上各自的影响,并提出在组庭阶段如何协调当事人意思自治与仲机构的职权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研究员李建坤针对贸仲现行规则下“仲-调-仲”的争议解决机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着重就仲裁与调解之间的衔接问题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振国通过比较研究及实证研究对仲裁庭的组成方式进行了细致地考察和汇报。最后,上海仲裁中心总法律顾问李昱对上述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进行总结,并分享了她对仲裁庭组成方式这一问题的观点和思考。
第四环节情景模拟与问题点评的主题是“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与候选仲裁员”,由君合律师事务所董箫先生主持。
首先由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侯鹏与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院负责人李丽代表申请人方向候选仲裁员Akin Gump合伙人杨炎龙先生进行访谈,申请人方主要向候选仲裁员了解了其在相关纠纷领域的审理裁判经验以及代理经验、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审理时间是否便利、类似案件裁决周期等问题,同时,对于访谈过程中出现过多涉及到案件核心法律或事实问题的情况,候选仲裁员表展现出了警惕和较高的合规意识。随后,由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竹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顾闻代表被申请人方向候选仲裁员Loeb & Loeb合伙人黄大彰先生进行访谈,被申请人方主要向候选仲裁员了解了其在相关纠纷领域的经验、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担任仲裁员的经验、在语言方面是否存在沟通上的困难等等。其中,被申请人方特别向候选仲裁员了解了其和申请人方候选仲裁员如何共同选择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彭竹同顾闻进行了进一步沟通,表达访谈后的感受以及对候选仲裁员能否胜任的看法,并咨询顾闻的意见。最后,由Arbitration Chambers独立仲裁员陶景洲总结点评,就如何选择潜在仲裁员以及访谈涉及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最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副秘书长徐延波先生进行总结发言,对本次论坛的主办方领导、与会发言嘉宾、议题筹备小组、线上和线下的参会人员及赞助方表示感谢,对本届论坛的辩论、发言、情景演示和点评环节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希望将来能为《仲裁法》的修改贡献贸仲智慧和贸仲方案,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参与中国青年仲裁论坛。
至此,本届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顺利落下帷幕,内容丰富多彩,现场探讨气氛热烈,不仅促进了业内的沟通与交流,且有利于优秀青年人关注、学习并投入到仲裁事业中,为中国仲裁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中国仲裁周贸仲与新仲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9月2日,2022中国仲裁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下称“贸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下称“新仲”)专场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及中伦律师事务所协办并获得了中资企业(新加坡)协会、CIArb、LexisNexis、Maxwell Chambers、新加坡仲裁员协会(Singapore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的大力支持。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代表、仲裁员、律师、学者、公司法务近两千名观众参与了本次会议。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代表贸仲致欢迎辞。解院长表示,经济全球化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地域、法域的当事人、律师和仲裁员带到了国际仲裁竞技场,贸仲携手各方举办此次活动旨在加强国际仲裁中的经验交流,互学互鉴、取长补短,缩小不同法域思维、意识和操作的差异,共同促进国际仲裁的进一步融合发展。贸仲作为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始终关注当事人的争议解决需求,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化仲裁规则、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以及仲裁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各项业务数据取得了较大突破。贸仲长期的努力也得到了国际仲裁界和广大仲裁用户的认可和信任,在权威的《2021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被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未来,贸仲希望继续携手各方进一步传播先进的仲裁理念,充分发挥国际仲裁在全球经贸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致辞)
新仲首席执行官Gloria Lim女士在致辞中回顾了与贸仲多年来的合作历程。通过共办活动、人员互访等方式,近年来双方不断深化友好合作关系。此次在中国仲裁周期间与贸仲共同举办活动,是双方关系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体现。未来,新仲愿与贸仲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国际仲裁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新仲首席执行官Gloria Lim女士致辞)
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王俊峰先生在致辞中表示,在国际仲裁快速发展的当下,律师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本次活动三个议题的讨论与当前的时代背景非常契合,期待各位演讲嘉宾的深度交流与分享。
(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王俊峰先生致辞)
本次联合活动包含三个讨论议题,第一议题的主题为“国际仲裁中仲裁员和代理律师的道德标准”。贸仲监督协调处处长魏子平女士就贸仲的相关实践进行了介绍。魏子平处长首先就中国《仲裁法》以及贸仲《仲裁规则》对仲裁员职业道德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梳理,随后重点介绍了《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贸仲在仲裁员披露义务、仲裁员回避制度以及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实践进行了分享与交流。
(议题一讨论交流)
(议题二讨论交流)
(议题三讨论交流)
第二议题及第三议题的主题分别为“国际仲裁中的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以及“国际仲裁中证据的搜集及呈现”。来自律师事务所、高校、仲裁机构及企业的多名法律专家围绕主题结合自身经验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获得了各方好评。
此次贸仲与新仲联合活动是落实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相信未来在两国仲裁机构及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贸仲与新仲将持续深化合作与交流,共同为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第十届中国仲裁周金融商事领域争议解决分论坛成功举办
2022年9月8日,2022年第十届中国仲裁周金融商事领域争议解决分论坛成功举办。本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和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主办,并由法律信息库威科先行提供支持。本次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与会嘉宾以“资管计划管理人责任的界定:基于仲裁裁判的视角”和“仲裁视域下资管计划投资权益的实现”为主要议题进行了多层次、多视角、多维度的探讨。
会议开始,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贸仲仲裁员钟向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贸仲仲裁员、原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中国信托业协会副秘书长郑方,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倩,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总监贾丽丽,共计七位领导分别发表了开场致辞。
解常晴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之一,以其专业、高效、保密等特点,在资管争议解决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贸仲积累了丰富的审理资管争议的经验,其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裁决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建立更加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环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未来,贸仲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合作,加深了解资管行业发展和对仲裁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仲裁员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仲裁在化解资管纠纷中的作用,共同推动金融投资行业健康发展。
其他各位领导在致辞中结合资管和信托等行业的发展动态,表达了各自对金融争议解决的深刻见解,阐释了仲裁在资管争议解决中的重要作用,追溯了中国经济发展对于金融业发展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影响,并对律师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会场气氛生动热烈,致辞领导们纷纷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领导发表开场致辞(照片依次为解常晴、高子程、钟向春、卜祥瑞、郑方、张倩、贾丽丽)
第一场圆桌主要探讨仲裁裁判视角下资管计划管理人责任的界定。君泽君管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贸仲兼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马慧娟律师担任圆桌论坛的主持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余伯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执行委员会委员王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均章以及君泽君主任、贸仲仲裁员李云波,共四位嘉宾深入探讨了中国资管行业的发展态势,并从基金募集、基金投融、投后管理、资本退出四个阶段探讨了管理人在履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对。
圆桌论坛一(从左到右依次为:马慧娟、王强、党均章、余伯友 李云波)
第二场圆桌论坛聚焦于仲裁视域下资管计划投资权益的实现。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贸仲仲裁员钟向春担任第二场圆桌论坛的主持人;卜祥瑞主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毕亚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王乐兵,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敏以及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兼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宋红梅,共五位嘉宾结合自己丰富的从业经验,通过对金融行业发展脉络的剖析指出资管产品推出的困境,并对历年资管领域的创新以及资管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洞见。主持人及各位嘉宾纷纷表示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具有独特优势,行业应更加善于利用仲裁方式控制争议解决中的风险和妥善解决争议。
圆桌论坛二(从左到右依次为:钟向春、王乐兵、毕亚博、卜祥瑞、杨敏、宋红梅)
圆桌论坛结束后,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主任、贸仲仲裁员李云波为活动进行了闭幕致辞。李律师总结和点评了嘉宾们的精彩发言,表示此次论坛给法律从业者带来的启迪和思考,最后对论坛的主办方、与会嘉宾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与会领导及嘉宾合影)
“私募基金风险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2022年9月8日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共同主办的“私募基金风险与争议解决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
本研讨会由中伦律所姜浩律师作担任主持人,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发表开场致辞。贸仲国际业务处副处长尹天枢女士、中伦律所刘新辉律师和姜浩律师、紫荆资本汪澍先生以及赛富基金谢学军先生作为主讲人,基于各自的专业并结合多年执业经验,从不同维度分享了贸仲私募基金案件的受理情况、基金与有限合伙人风险及争议解决、基金与标的公司风险及争议解决等。
解院长表示,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蓬勃发展,在防范金融风险、整治金融乱象宏观政策大背景下,对私募基金行业开展全面监管。对于行业来说,除了行业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关注和了解仲裁的制度、规则和其实务操作,更加善于利用仲裁方式控制争议解决中的风险和妥善解决争议。贸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内首家仲裁机构,60多年来一直在金融争议解决领域持续耕耘,且在银行、基金、证券等领域的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近五年来,贸仲受理的金融争议超过3000件,其中基金合同争议458件,资产管理合同争议172件。未来,贸仲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合作,加深了解行业发展和对仲裁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仲裁员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仲裁在化解基金证券市场纠纷中的作用,共同推动金融投资行业健康发展。
尹处长结合多年的商事仲裁经验,从受案量、案件争议标的额、当事人国籍等方面与参会者介绍了贸仲受理私募基金情况,并结合有关案例对贸仲受理私募基金案件的类型及相关实体法律问题做了进一步梳理。
刘律师主要从基金争议类案件的特点及趋势、基金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职责、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要求及基金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间的纠纷类型等方面介绍了基金管理人与有限合伙人间的争议解决,并对有关风险作出提示。
汪澍先生本次发言聚焦资管新规的相关内容,分享了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信义义务规则的建立等方面内容,并以“周耀华诉钜派案”进一步阐述了信义义务。
谢学军先生本次主要结合相关案例围绕“私募基金投资端公司间对赌协议的效力”这一实务中受到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发言,并围绕私募基金资金端有限合伙人与管理人承诺保本收益或刚性兑付等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互动。
姜律师本次以“基金与标的公司风险及争议解决之私募股权回购案例裁判思路”为主题,全面阐述与分享股权回购典型争议点(回购条款、义务主体、诉讼时效、豁免、履行等)及股权回购仲裁实务(境内仲裁、香港仲裁的VIE架构)等。
本次活动采取了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讲人围绕大家普遍关注的私募基金争议解决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深度交流与互动。本次研讨会吸引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在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中取得了良好反响。
“中国仲裁法的修订和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2022年9月8日下午,中国仲裁周专场活动“中国仲裁法的修订和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Jus Mundi与中伦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位知名仲裁从业者参加并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了精彩分享和讨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副院长谷岩先生受邀出席了本次活动。
谷岩副院长以“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为主题,从把中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地、中国仲裁机构国际地位的提升、增加中国籍专家在国外被指定为仲裁员的数量、中国律师更多走出国门、加强仲裁理论研究和强化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等五个维度分享了他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和视角,并介绍了贸仲近年来在仲裁国际化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最后,谷岩副院长还表达了对于中国当事人将来能够实现“四自仲裁”,即在自己的国家,选择自己的仲裁机构,使用自己的语言,适用自己国家的法律进行仲裁的美好期待。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先生作主题发言)
出席活动的发言人还有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律师、中能建国建集团法务与合规部常务副总经理南夷佳女士和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莉律师。
围绕活动主题,曹丽军律师结合自身经历就中国仲裁律师如何更好地代理国际仲裁案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与体会;南夷佳女士从企业和仲裁用户的角度就近年来参加多起国际仲裁案件的亲身经历进行了介绍,鼓励中国企业在境外交易中大胆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刘郁武律师分享了律师在国际仲裁案件中的代理技巧以及他作为仲裁员的一些思考;钟莉律师则就国内外关于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在实践做法上的区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从左上至右下依次发言的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律师、中能建国建集团法务与合规部常务副总经理南夷佳女士和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莉律师)
Jus Mundi的首席执行官Jean-Remi de Maistre先生则对Jus Mundi的基本情况及特色功能做了精彩介绍和分享。
(Jus Mundi首席执行官 Jean-Remi de Maistre先生介绍Jus Mundi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律师和Jus Mundi法务官郭香杉女士主持。活动内容贴切仲裁实务和企业实际,会议气氛轻松愉快,反响热烈,取得了圆满成功。
“ARIAS-CFFID联合研讨会暨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第三届年会”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北京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保险仲裁与调解国际促进组织(ARIAS Asia)、中伦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商联讯集团(LexisNexis)联合主办的“ARIAS-CFFID联合研讨会暨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第三届年会”成功召开。本次会议聚焦“疫情背景下保险/再保险及险资投资争议解决的挑战与发展”以及“调解在保险/再保险争议解决中的运用”两大议题,共商境内外保险争议及险资投资争议的发展与应对之道。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先生出席并致开幕辞。谷岩副院长指出,在全球疫情常态化的大背景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及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为保险与再保险、险资投资及其争议解决带来全新机遇与挑战,而妥善处理相关争议、化解法律风险,是保险行业乃至金融投资行业持续向好发展的关键。本次会议邀请来自行业组织、金融机构、高校学术界、律师事务所等“最强大脑”,为探讨当前我国金融投资热点问题特别是境内外保险争议提供了一个宝贵的交流平台。谷岩副院长还从规则构建、案件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创设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贸仲在我国及国际金融投资争议解决领域所作的贡献和成就,并分享了他对新时代金融投资类案件、特别是保险案件发展特点的观察,提出了对于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发展的期待。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先生致开幕辞)
随后,保险仲裁与调解国际促进组织主席(ARIAS Asia)朱向明先生以“调解在香港保险业中的应用”(Mediation – Application in Insurance Industry in Hong Kong)作主题分享。朱向明主席围绕演讲主题,从保险行业争议纠纷的性质和原因出发,详细说明了国际视角下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在保险行业中常用的争议解决方法,重点分享了灵活运用调解解决保险与再保险争议的现实路径。
(保险仲裁与调解国际促进组织主席朱向明先生作主题分享)
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独立仲裁员刘侨先生的发言主题为“新冠疫情下仲裁在保险与再保险纠纷中的运用”。刘侨先生首先为嘉宾们介绍了疫情下保险和再保险相关纠纷中的常见争议点,由此引入在保险和再保险纠纷中使用仲裁作为纠纷解决途径的优势。最后刘侨先生也从仲裁裁决的约束力、有效性、可执行性等方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了实践建议。
(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独立仲裁员刘侨先生作主题分享)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杨爽女士则从保险资管行业从业者与参与人的角度对“保险资管争议解决问题”进行解读。杨总介绍了保险资管行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以及保险资管争议的特点,对比了保险资管纠纷中诉讼和仲裁两种争议解决路径的区别与特点,并从企业角度分享了现阶段保险资管争议解决的痛点、难点以及对其未来发展的希冀。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杨爽女士作主题分享)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贸仲仲裁员、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秘书长霍伟先生首先就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尽汇报。随后,霍律师聚焦“疫情背景下的保险争议及险资投资争议解决”,结合有关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疫情下保险争议及险资投资争议解决的最新发展与特点,以及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及相应应对方法。霍律师又结合自身长期深耕金融争议解决的经验,从“如何智慧地解决商事争议”这个问题出发,详细介绍了境内外调解机制的异同及律师尤其是中国律师在调解中的独特作用,回应了“调解在商事争议解决中的运用”的议题。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贸仲仲裁员、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秘书长霍伟律师作主题分享)
最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梅夏英先生致闭幕辞。梅院长指出,本次会议紧扣当下境内外保险争议及险资投资争议中的热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问题意识。在风险社会到来和数字化技术日益普及的当下,保险业在分散社会风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健全保险相关争议解决机制将是其中关键,本次会议邀请诸位嘉宾济济一堂、畅所欲言,为如何应对境内外保险争议及险资投资争议发展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提供了宝贵见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梅夏英先生致闭幕辞)
来自中国内地及海外的数百名观众线上参与了本次活动,与会者反响热烈,踊跃提问并积极互动,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