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英文简称“CIETAC”)于1956年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是中国最早设立的仲裁机构,也是国际主要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长期致力于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已累计审理仲裁案件7万多件,涉及166个国家和地区,裁决获得广泛承认和执行。2021年,贸仲被国际权威仲裁调查报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成为首个跻身前五的中国内地仲裁机构。2023年,贸仲蝉联仲裁公信力“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双十佳奖项,且均居首位。

贸仲仲裁员资格每届有效期为五年,本届将于2026年4月30日届满。为全力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国际一流仲裁员队伍,贸仲将开展仲裁员换届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仲裁法》和贸仲《仲裁员守则》《授予仲裁员资格规定》有关要求,申请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能坚守独立公正廉洁办案原则;

2. 拥护贸仲《章程》,自愿遵守贸仲《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等规定;

3. 诚实守信、明察善断,勤勉审慎、注重效率、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中国籍仲裁员应当具备《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3)曾任法官满8年;(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5. 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少数知名专业人士可适当放宽;

6. 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7. 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或严重行政处罚,近5年内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业纪律处分;

8.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截至2026年5月1日)。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予以优先考虑:  

1. 担任其他机构仲裁员或临时仲裁仲裁员,仲裁裁判经验丰富;

2. 涉外商事仲裁案件代理经验丰富;

3. 知名法学院校教授、大型知名企业法务高管或具有十五年以上涉外商事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

4. 在证券、期货、金融、建设工程、知识产权、能源、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和新兴行业的专业人士;

5. 国籍或所在地为“一带一路”沿线和参与国家(地区)。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线注册并填写、提交申请表(https://www.cietac.org/account/login)。截止日期前可随时修改,但每次修改后请务必再次点击“提交”。

如在2020年1月20日之后已提交过在线申请,建议您再次登录检查,保证申请表内容的准确性。

如确实无法在线填写,可点击下载报名表,并将填妥的报名表发送至:arbitrators@cietac.org,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六层(邮编100035),贸仲监督协调处。

2. 申请人员还应提交1-2名贸仲现在册仲裁员、专家或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个别知名人士可免于提交。

书面推荐意见可在线提交,或发送至前述邮箱、邮寄地址。

3. 现在册仲裁员无需提交申请。

三、培训、审核、授予资格

1. 贸仲将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士举办仲裁实务培训。具体培训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在线申请表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因每期培训名额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每一位报名人士的需要。已参加过仲裁实务培训者,请勿再次报名。

2. 参加培训并合格者将取得培训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本届及此后授予仲裁员资格的审查参考依据。

3. 贸仲秘书局将对申请材料(含培训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提交贸仲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最终提交贸仲主任会议审定。主任会议通过后,由贸仲颁发仲裁员资格证书,并于2026年5月1日对外公布新一届《仲裁员名册》。

热忱欢迎海内外专业人士加入贸仲。

咨询邮箱:arbitrators@cietac.org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article.quickLinkTitle : '快速链接' }}
快速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