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中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之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在2025年4月25日于新疆乌鲁木齐举办的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简称“论坛”)上,正式发布了以促进上合组织区域仲裁法治合作为目标的重要成果——《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国际合作倡议》(简称“《倡议》”)。
(发布仪式现场,支持《倡议》发布的领导和机构代表从左到右依次为:塔吉克斯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副院长Muhammad MAHMUDOV、白俄罗斯法律联盟仲裁员协会国际仲裁院主席Aleksei KOROCHKIN、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国际仲裁院监事会主席Saltanat Sultanovna IMANOVA、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海峰、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朱立凡、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海参崴分会负责人Natalia PRISEKINA、巴基斯坦国际投资和商事仲裁中心主席Rana Sajjad AHMAD、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仲裁中心法院及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管理部门主任Almat IGENBAYEV)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仲裁作为国际经贸投资争议解决的重要机制,广受全球商事主体的信赖与认可,在化解跨境纠纷、促进国际经贸合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融合发展已成为时代大势。近年来,随着全球经贸投资深度融合,国际争议解决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国际仲裁合作是国际经贸纠纷解决的现实需要。当前,构建国际仲裁法律共同体已有共识,区域仲裁合作已次第展开,加强国际合作符合上合组织区域及国际仲裁界的共同期待。随着上合组织框架下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各国商事主体对跨境争议解决的需求日益扩大。在此背景下,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加强上合组织框架下法治交流,既是促进区域繁荣发展的重要纽带,也是推动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应有之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发布《倡议》)
《倡议》提出,仲裁是国际经贸投资争议解决的重要机制。为发挥仲裁优势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命运共同体,上合组织区域仲裁界应坚守独立公正高效,推广多元服务供给;营造友好司法环境,强化裁决跨国执行;拥抱科技创新浪潮,赋能仲裁绿色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构建和谐仲裁生态;厚植青年人才培养,聚力夯实发展根基。
论坛期间,贸仲发出《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国际合作倡议》,得到了上合组织26个国家中的24个国家共29家国际仲裁机构的广泛支持。今后,贸仲将与各方一道,积极推进《倡议》落实,不断拓展上合组织框架内仲裁法律领域务实合作,协力推动多元争议解决体系更加完善,携手构筑开放包容、相融相通的国际仲裁生态圈,共同擘画国际仲裁发展新篇章。
附:《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国际合作倡议》中英文文本